人大法学院教师战“疫”之声(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防控新冠疫情系列推送 之
人大法学院教师
战“疫”之声
(二)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人大法学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学院党委组织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国际法等领域专家学者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民生保障焦点热点问题以及疫情面前可能涉及到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研究,提出专家法律建议报送有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学术刊物公众号等多个途径向社会发布,发出法学专家声音,提供正面舆论引导。
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法学院全媒体中心现开辟《人大法学院教师战“疫”之声专栏》,采编法学院教师发表的疫情防控有关的观点、文著,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人大法学院官方网站上推出。读者可通过上述渠道阅读。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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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教师
战“疫”之声
(一)
本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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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意采取草率措施“救市”
对市场要有信心
杨东
证券时报 2020年02月03日
金融市场体系是个一体的有机体系,股市不能自己特立独行。根据此前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及类似情况的教训,政府不能随意采取一些武断的、草率的措施来进行所谓的“救市”。
疫情之下,社会参与力量如何正确发力
邓矜婷 等
新京智库 2020年02月04日
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面临各省封路的控制疫情的措施,一方面确实看到各种医疗物资紧缺,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国内外的企业、个人希望捐赠各种物资,但是缺少有效的制度和机构将这些社会捐赠物资准确快速地与所需的医院对接。因此,应当完善作为主要对接机构的红十字会在突发情况下的运转机制,建立更多备用的对接渠道,比如依靠军队或有能力的企业的力量来完成。
治疫防疫:秉持应急法治原则
莫于川
检察日报 2020年02月13日第03版
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中,必须认真吸取深刻教训,推动应急法治原则成为社会高度共识,真正做到依法应对、科学应对和高效应对。依法应对乃是最基本、最简明、最稳当的科学应对,有关地方、机构和人员如能坚持严格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本身也是尊重科学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和体现,最终效果也会更好。
疫情防控须坚持依法行政
莫于川、任肖容
法制日报 2020年02月13日第05版
我国疫情防控所依据的应急法律规范和应急预案,符合科学规律和国情实际,依法防控实际上也是简捷规范的科学防控、有序防控和有效防控。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必须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应急法治,为了长久安宁
莫于川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5日第07版民主法治栏目
如何依法、科学、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如何“补课”应急法治观念和能力?光明日报记者采访了应急法治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
可疑传染病的早期预警亟待加强
邓矜婷
观点中国 2020年02月17日
改善可疑传染病的早期预警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我国的传染病早期预警机制,将可疑传染病纳入进来;二是,及时向公众披露早期可疑传染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和提早做好合理的防护。
传染病突发事件治理的法律原则
孟涛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20年02月19日社科关注栏目
针对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法治要求遵循三个主要原则。首先是效率原则:效率就是“与时间赛跑”、与不确定性赛跑,尽可能控制不确定性。为了实现高效治理,法治进而要求遵循另外两个原则:信息畅通原则和紧急授权原则。人们掌握的信息越多,对于突发事件的了解也越多,治理突发事件的把握也越大。紧急授权原则,要求赋予第一线的治理者充足的紧急权力,承担减缓或消除突发事件的直接职责,常规的科层制组织形态也应该随之调整。
不同地区需区分重点精准防疫
邓矜婷
中国网 2020年2月19日
当前,疫情特别严重地区和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疫情发展出现不同的变化。面对这一形势,中央作出一分为二的防疫部署,在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仍然坚持“围堵策略”,延时复工,以疫情防控为重点。这一部署符合实际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已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也是最吃力的时刻,人民群众的经济压力、心力压力都会增大。但是,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咬紧牙关,进行最后冲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就业促进的制度应对
林嘉、陈靖远
人民网 2020年02月26日法治频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纾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做好就业稳定与促进工作,并根据疫情的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政策调整,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提高政策精准性。对此,作者深刻阐释、解答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国就业应对举措的主要特点,以及疫情拐点到来前我国就业促进政策的强化途径。
专家:延迟复工的工资支付
应把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权益的平衡
林嘉
法制日报 2020年02月14日第05版法治政府栏目
疫情当前,企业与劳动者休戚与共。疫情无情人有情,现实当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企业与劳动者精诚团结,共渡难关。患难当下,尤显和谐劳动关系之成果,亦促和谐劳动关系之构建。
复工复产中
应谨防对湖北籍员工的就业歧视
林嘉
人民网 2020年03月05日
反就业歧视是人权保护的需求,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体现,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反就业歧视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反就业歧视的制度环境和司法环境也不断加强。疫情无情人有情,在防治疫情过程中,我们既要对疫情严加防范,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劳动就业领域中,杜绝歧视行为,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就业平等的阳光。
人大法学院防控新冠疫情系列推送选编
人大法学院教师
战“疫”之声
(一)
风雨同心 春暖花开
人大法学院,等你平安归来
致人大法学院全体同学:
硬核通告:暂不返京!暂不返校!
执子之手,共御风雨
玉兰满园时 明法重逢日
人大法学院致全体同学的一封信
指导老师:阎芳、孟晗
编辑:杨硕
信息采集:余婉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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